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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寻求普惠式共识 防止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大

[日期:2008-09-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字体: ]

  时隔14年,社会保险法仍旧徘徊在出台的前夜,可流转的普惠式的全民社保却已箭在弦上。

  本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保部)的一位官员获悉,《社会保险法》草案将争取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作为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的内容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距离其草案第一次正式提交审议,还是2007年12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事情了。

  《社会保险法》需要寻求新的共识。

  “这些共识包括,我们是否应该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社保制度?为建立这样的制度,政府又愿意投入多大的资源?在所有应该由政府承担的成本当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又如何分担?”前述官员解释说,社保制度的每一次变动,都意味着各方利益的重大调整。

  9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一些已经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成熟的制度,一些有待实践证明的不成熟的内容,将只会做原则性规定,以为“未来的改革预留空间”。

  政府投入应该多大?

  胡晓义说,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要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在确定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和模式的时候,需要普惠式的安排,防止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大。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所选择的社保制度应该从低水平起步,弥补制度安排的缺陷,将是目前改革的优先目标。而目前最缺失的是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保,因此应该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先解决从无到有,再解决从低到高。”胡晓义表示。

  9月24日“第三届中国欧盟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在北京举行。这个聚集了社保系统精英的论坛,对当下和未来的全民社保进行追问。

  作为人保部的智囊机构的负责人,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告诉本报记者,社会保险法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具体的覆盖对象——总体上说应覆盖全体13多亿公民,同时根据各险种、项目的功能覆盖相应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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