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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引进股东 溢价部分不算利润

[日期:2009-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上市公司溢价转让子公司一部分股权,为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又可为业绩添彩,这个预期要改一改了。对这种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管理层日前明确,在合并报表中,溢价部分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而非当期收益。

  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指出,上市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23日刚刚将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城投控股就属于这种情况。去年7月,城投控股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购买的资产为控股股东所持环境集团和置地集团各100%股权。其中,环境集团10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3.64亿元,评估价值为15.57亿元,实际收购价格依据评估价确定为15.57亿元。虽然城投控股买入环境集团100%股权掏的价钱略高于账面价值,但这笔交易现在看来相当划算。因为环境集团40%股权目前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高达9.2亿元,这意味着城投控股半年多前从控股股东手里购买的资产,如今一转手即可再溢价近50%。城投控股也曾在公告中表示,招商结果产生的股权转让溢价,将会增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权益和利润。但根据管理层最新明确的会计处理新规,城投控股对股权转让溢价增加2009年度利润的预期要落空了。

  城投控股转让环境集团40%股权后,还持有60%股权,并没有失去对环境集团的控制权,仍将环境集团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根据上述规定,城投控股为环境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中产生的股权转让溢价,将只增加合并报表中的股东权益,不影响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

  权威人士指出,对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新规,系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相关最新修订作出。从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看,此类交易的实质是大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的交易,而非企业间的交易,其结果是权益的内部结转,没有损益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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