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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将试点参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日期:2009-02-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财务公司在未来有望直接参与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监管部门人士近期表示,待新的银行商业汇票系统上线后,将选择部分实力强、商业汇票业务量大又有意愿的财务公司试点直接接入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财务公司直接接入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实现方式。目前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使用的是支付系统的行名行号,可考虑通过在行名行号的库中给财务公司分配特定字段的方式确认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的身份。但同时考虑到财务公司在资金实力、商业汇票业务规模、系统内技术条件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异,综合考虑接入成本、系统准备、内部管理等因素,这位人士认为宜采取试点的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业务和资金规模较大的中石化财务公司、中油财务公司、中国电力财务公司等有望成为首批试点的财务公司。此外,央行人士还介绍,伴随着电子汇票系统的上线,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尽快完善《票据法》等相关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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