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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税网站提醒:关于网上船舶车船税申报

[日期:2008-11-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船舶车船税的纳税人
  网上“船舶车船税申报”已经开通一段时间,2008年度船舶车船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到12月31日,请相关纳税人及时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缴税。
  申报路径:登录网上办税大厅,选择“电子申报-纳税申报-申报地方税费-正常申报”,选择税种税目“车船税-船舶”进行申报。
  特此提醒。
 
  附:船舶车船适用税额
  (一)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吨6元。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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