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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试点审计省委书记 逐步推审计结果公告制

[日期:2010-12-17]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体: ]

        审计署昨日称,将稳步开展对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这是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昨日在中国政府网解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时透露的。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孙宝厚称,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对省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0年,对53名省部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仅2009年和2010年就达到37名。

  在谈到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时,孙宝厚坦言,《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在审计实践中尚未完全覆盖。对市委书记的审计仍处在试点阶段,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规模逐步扩大,但对省委书记的审计尚未进行过试点。对此,他表示,将进一步扩大市(地)委书记审计的覆盖面,稳步开展省委书记审计试点。

  此外,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尚有其他不足,如审计规范化建设不够完善,表现在计划性不强、临时追加项目较多;一些地方仍然以离任审计为主,任中审计比重较小,审计时效性不强;审计内容不够规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亟待落实等。

  审计工作质量方面也有待提高,由于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致使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审计内容也不够全面,仍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而审计评价指标不够健全,也影响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等。

  焦点

  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

  针对“审计结果公开”,孙宝厚表示,不仅要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他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至于公开什么内容,或者以什么形式公开,他表示,事实上,已经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形式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了。孙宝厚还表示,《规定》明确了要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他坦言,有些地方已开始探索,但只是初步的,还没有形成制度化。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逐步走向规范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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