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版本 English

背景:
阅读新闻

财政部出台预算外资金会计制度新规

[日期:2011-01-07] 来源:一财网  作者: [字体: ]

        国家财政部1月5日晚发布通知,为适应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需要,从2011年1月1日起,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2010年7月中旬,财政部已向各地财政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外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将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为了适应这一需要,财政部今日公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增设3个会计科目:净资产类“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收入类“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科目,支出类“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科目。

     同时,调整《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102号科目“其他财政存款”的使用说明,在其包括的具体核算内容中增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存款”。

     财政部要求,原预算外资金会计科目核算事项,应结合具体预算管理方式,使用调整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此外,《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增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分部门收支情况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分科目收支情况表。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估算,2009年全国有6600亿元的预算外收入。这意味着如果改革成功,这部分资金都将进入2011年的财政预算,并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和审核。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zhao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更多
专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