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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热点问题汇总

[日期:2018-11-12] 来源: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作者:未知 [字体: ]

1.2018年10月1日起,外籍人员还可以享受个税1300元/月的附加减除费用吗?

答:根据新修订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98号)的规定,10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这其中的纳税人也包括外籍个人,外籍个人不再额外扣除1300元/月的附加减除费用。

2.纳税人在2018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吗?

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所以2019年不需要对2018年度取得的上述收入进行汇算清缴。

3.非工业企业,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套餐登记中签订的三方协议如何进行银行系统验证?去银行盖章后系统里没有验证生效的地方怎么办?

答:对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纳税人选择与以上四家银行签署三方协议后,无需人工验证,系统自动实现验证签署。对于其他银行,在关联业务-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签署或者原国税业务—网上办税(网页端)中的实时缴税协议维护模块——04银行系统验证(协议正式生效)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即可正常使用三方协议扣款。

5.合同签订并已缴纳印花税,但合同中途终止,能否退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文件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6.北京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16〕24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七条规定:“本市土地使用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申报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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