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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会计处理

[日期:2009-03-14]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 [字体: ]

  对于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有关各方存在存在一些理解差别。财政部会计司近日就此问题出台相关规定。

  该规定就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构成反向购买分别做出了规定。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形成反向购买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执行;对于形成反向购买的情形,也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相关法规链接: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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