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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09年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09-03-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发文文号:沪财农[2009]6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9-03-05

实施时间:2009-03-05

各有关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拨付2009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09]2号)精神,及时做好当前本市农业生产春耕备耕工作,促进粮食稳定生产,农民持续增收,经研究,现将2009年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提前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规模
  根据上年实际种粮面积,结合各区县(单位)今年种粮意向,经市农委测算,2009年全市预计种粮面积为185.7万亩,本次先预安排补贴资金10401万元。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的对象为2009年在本市种植水稻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补贴标准为56元/亩。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一)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拨到相关区县(单位),并全部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在粮食风险基金中专帐反映,单独核算。
  (二)各区县(单位)应及时做好2009年种粮农户信息、种植面积预测等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本市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方式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做好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事关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财政部门要与农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切实落实好补贴工作。同时,应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五、资金清算
  年终,按照实际种粮面积由市与各区县(单位)对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进行统一清算。
  附件:2009年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2009年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万元
区县(单位) 预测种粮面积 补贴资金
闵行区 16285 91
嘉定区 67672 379
宝山区 17530 98
浦东新区 16350 91
南汇区 160136 897
奉贤区 155773 872
松江区 165417 926
金山区 298278 1670
青浦区  169642 950
崇明县 381888 2139
市农场局 232041 1299
市劳教局 105882 593
市监狱局 26730 150
上实公司 43850 246
合计 1857474 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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