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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相关技术系统注意事项

[日期:2008-12-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8-12-19

实施时间:2009-01-12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计划在2009年1月12日将大宗交易系统升级为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简称“协议平台”)。现将相关技术系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平台新增定价申报
  定价申报是指投资者在撤单前负有成交义务的报价指令,定价申报的发布者无需再次提交成交申报;其他投资者点击相应定价申报即可与之配对成交。
  二、部分证券仅在协议平台单边挂牌交易
  1、仅在协议平台单边挂牌交易的证券(以下称为“协议交易证券”),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证券信息库SJSXX.dbf、新证券信息库SJSXXN.dbf中对应记录的证券级别XXZQJB字段取值为“B”。
  2、协议交易证券对应行情库SJSHQ.dbf中的记录表示当日该证券的协议成交行情以及实时最优五个买入或卖出价位定价申报的申报价格和待成交数量等。
  3、协议交易证券在行情库SJSHQ.dbf中的记录可能会出现买卖盘价格交叉的现象,即最优五个买入价中的数个价格高于或等于最优五个卖出价中的数个价格的情形。请各会员单位届时做好相关的投资者解释工作。
  三、系统切换
  1、系统切换时,建议删除协议交易终端IE浏览器、Sun Java虚拟机中的临时文件。删除IE浏览器临时文件的方法为:IE->工具->internet选项->删除->删除文件->勾选“删除所有脱机内容”;删除Java虚拟机临时文件的方法为:控制面板->java->“常规”选项->设置->删除文件->按“确定”按钮。
  2、请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做好技术系统调整的相关准备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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