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2010-11-09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启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为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
甘国税函发〔2010〕30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0-28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动海峡两岸空中直航,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6月25日起,对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台湾航空公司在2009年6月25日起至文到之日已缴纳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63号
成文日期:2010-09-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动海峡两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作出明确。
通知指出,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六类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捐赠所得;
国税函[201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确保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2010年纳税年度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小型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8]120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12-16
实施时间:2009-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8]98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12-03
实施时间:2008-12-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
发文文号:闽地税发[2008]255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12-10
实施时间:2008-12-10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文号:闽地税发[2008]255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12-10
实施时间:2008-12-10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文件,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作出规范。
文件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
发文文号:财税[2008]13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8-11-21
实施时间:2008-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的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