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进行了细化规定。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上一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发文文号:京会协[2009]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4
实施时间:2009-01-04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北京注协根据《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文件精神制定了《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并经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赣会协[2009]4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6
实施时间:2009-01-06
各设区市注协: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的规定,省注协定于2009年1月10日至4月1日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注册会计师认真学习中注协2008年颁发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做好本所注册会计师的任
发文文号:吉注协[2009]2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8
实施时间:2009-01-08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规定,省注协决定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省在册的注册会计师。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事务所或正在
发文文号:渝会协[2009]2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8
实施时间:2009-01-08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原定于近日召开的行业工作会,因故延期。为确保行业年检工作、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关于开展我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有关问题
发文文号:湘注协[2009]3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注协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7
实施时间:2009-01-07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和审核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审
(一)报送对象
凡我省2008年12月3
发文文号:桂会协[2009]2号
发文部门: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6
实施时间:2009-01-06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提高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按照《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评办法》(桂会协[2007]1号)要求,我会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对象:2008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
发文文号:湘注协[2009]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4
实施时间:2009-01-04
各参与湘西吉首专项审计评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领导的指示,湖南省注协、省评协选派了1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3家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称事务所)接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三级政府的委托,组成13个审计评估小组,自200
2008年8月20日,省注协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署了“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
8月26日,省注协下发了《关于在会计师事务所推行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主体,也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风险制度改革的受益者,推行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是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防范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的重要举措,是行业健康和
发文部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29
实施时间:2008-12-29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浙分所中2008年12月
发文部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29
实施时间:2008-12-29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全省各资产评估机构2008年12月31日在册的全部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 任职资格检查程序和方法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
发文文号:川注协[2008]173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29
实施时间:2008-12-29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现将2009年度会费交纳及报送2008年度会计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
(一)200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字〔2004〕96号)的规定执行。
近日,备受关注的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出台。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共19条,从制订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转所程序、审核要求、相关责任、转所信息的录入和档案保管等七个方面,对注册会计师转所作了规定。与《暂行规定》相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严格管理。根据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呈现的新特点,为加强管理,在第四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
发文文号:吉注协[2008]68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30
实施时间:2009-01-01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会计处。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发文文号:会协[2008]105号
发文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8-12-31
实施时间:2008-12-31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各地方注协在注册会计师转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2:关于《注册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