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的途径或者是其他的功能,如果需要钱,完全可以通过挂牌和定向发行实现融资。当然,还有些企业,自身特点难以支持一个交投活跃的市场,或者企业对股份流动性没有特别的偏好,也适合进入新三板市场,比如中小金融机构。 第六类:受IPO政策限定暂时难以上市的企业
相对主板和创业板市场,新三板的包容性更大,对于一些发展较为稳定,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由于行业属性等原因,如担保公司、城商行、小贷公司、PE管理机构等,受IPO政策限定暂时难以上市,但又希望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需要提高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企业,挂牌新三板可以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第七类:寻求并购和被并购机会的企业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评价美国企业的成长路径时说:“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形式的兼并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公司主要是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美国企业的成长历史,实际上也是并购的历史。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兼并收购和产业整合的新浪潮已经不可避免。企业除了迅速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外,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业务驱动的外延扩张或攀附上市公司实现曲线上市,而新三板公司经过挂牌辅导后,企业治理结构、财务规范程度都比普通企业要好,并购重组耗费成本低很多。 第八类: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
证监会主席肖刚在《清华金融评论》中撰文阐释“如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时提到,改革创业板制度,适当降低财务标准的准入门槛,建立再融资机制。在创业板建立专门层次,允许尚未盈利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2014年6月,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由于A股估值总体比境外高,这对互联网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更多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新三板挂牌在境内上市,获得较高的估值,而投资机构也多了个退出通道。目前,中搜网络、首都在线、亿房信息、莱富特佰、工控网、三网科技、行悦股份、网虫股份等互联网公司已捷足先登,率先在新三板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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