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总局党委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严的纪律、硬的作风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为“十三五”收好官、“十四五”开好局提供了重要保证。
  
  ——狠抓主体责任细化落实
  
  税务总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修订《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9类责任主体104项责任事项,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为进一步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税务总局党委还将责任清单纳入党建工作规范和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并固化到税务党建云平台中,形成“责任清单+工作规范+信息化支撑”的责任落实链条,使各类责任主体对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做到什么程度等一目了然,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全国税务系统有5个层级,4万多个基层党组织、50余万名在职党员干部,层级多、链条长、队伍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不懈压牢压实各级税务局党委和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实现责任压力的有效传导。
  
  税务总局党委全面落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注重示范带动、工作互动、指导推动,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同时,深入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建直联点制度,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督查通报等保障机制,着力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实行“年初明责—日常履责—定期督责—年终考责”的“四责”闭环管理,将责任落实压到各环节。天津市税务局党委推进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开展“使命·奋斗”大讨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则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为目标,将2020年确定为全系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年”,制定103项工作举措,扛牢压实主体责任。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评估制度,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与此同时,税务系统还积极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凝聚起各级税务局党委与纪检机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税务总局党委与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落实定期会商机制,2020年两次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共同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纠治“四风”等,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同级纪检机构同样建立定期专题研究协商机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税务总局领导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党建工作局先后参加6个省市税务局的专题协商会,指导推动党委和纪检组加强沟通协调,分析研判形势,完善工作措施。
  
  ——持续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和机制性举措。
  
  2020年,按照党中央部署,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税务系统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税务总局党委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完善“1+6”制度办法,试点范围由4个扩大到21个,省级税务局全部实行“一报告”。
  
  各试点税务局党委和纪检组聚焦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全面落实“1+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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