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推广运用PPP模式取得成效
2021/2/25 10:21:20

 “十三五”期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财政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多领域、全区域深入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彰显PPP模式对助推云南经济社会高质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总体情况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513个,位居全国第6位,排名前5位的省份为河南、山东、四川、广东、贵州;投资额13444.61亿元,位居全国第1位,排名前列的省份为贵州、四川、河南、浙江。
  PPP项目覆盖了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林业、旅游等19个行业。全省除昭通市威信县、临沧市永德县、红河州红河县等14个县(市、区)外,均推广运用PPP模式。项目较多的州(市)为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区域分布日益均衡,引领带动作用明显。2020年12月31日,进入准备阶段项目49个,投资额514.39亿元;进入采购阶段项目116个,投资额2169.3亿元;进入执行阶段项目348个(位居全国第7位),投资额10760.92亿元,落地率67.84%,已开工建设项目273个(位居全国第5位),投资额8231.58亿元,开工率78.45%,开工建设项目较多的州(市)为昆明、玉溪、红河、曲靖、大理。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进,组织保障有力。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PPP工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主抓,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领导协调联系机制。省财政厅成立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两总师任副组长,厅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PPP工作领导小组;成立PPP中心,负责PPP推广运用相关工作。省内大部分州(市)按照省级模式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在财政局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PPP推进日常工作。
  (二)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制度保障完善。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云南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支出统计监测办法(试行)》、《关于在市政公用领域推广和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出台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达中央1.63亿元和省级2.36亿元PPP“以奖代补”资金。州(市)财政部门根据当地PPP工作开展情况出台管理制度和文件。
  (三)建立项目库,统一规范管理。按照财政部要求,将全省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全生命周期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了项目规程、标准、对外发布“三统一”,奠定了项目规范运行的坚实基础。同时,建立财政部、省、州(市)、县(市、区)“四级联审”机制。对新入库的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入库标准和正负面清单,逐级组织专家对入库项目符合性、规范性以及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以下简称“财承”)等进行审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把好项目质量关。
  (四)强化动态管理,促进规范运行。按照财政部要求,2018年组织云南省级有关部门、州(市)、县(市、区)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统一部署、责任压实、全面清查、分步实施、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对标自查、穿透式核查、地毯式整改的方法,通过自查自纠、复查整改、集中核查、政府联合督查、对标对表查验等5阶段的清查整改,实现了对全省PPP项目清查全覆盖、整改全覆盖、规范全覆盖。定期不定期对库内项目进行检查,实行“能进能出”动态调整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