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阶段性的财政安排不能大规模退出 房地产税没出台迹象
2021/1/21 11:02:02

  2020年12月16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宏观政策不急转弯。如何看待2021年具体的财政安排?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地方债务风险是否会进一步暴露?新京报围绕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   在刘尚希看来,财政政策要与社会经济状况、对冲公共风险的需要相匹配。2021年的不确定性还是相当大,面临的风险挑战不亚于2020年。因此,2021年的财政政策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不急转弯”的要求,政策调整的曲线和节奏必须是平滑的,阶段性的财政政策安排不能大规模的退出。“财政赤字率不能大幅的下调,在取消抗疫特别国债的同时要在其他方面保持支出的强度和力度,适当压缩专项债的规模同时适当增大中央的债务。”刘尚希建议。   2020年河南永煤等国企信用债违约现象引发关注。在刘尚希看来,类似永煤国企信用债违约不排除和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过大有关。“未来在行政和市场的双重约束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想办法千方百计不违约,但地方政府隐藏、遮蔽或者后移债务风险的动机就会大大增强,以缓解偿债的压力。”刘尚希提醒,2021年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暴露的可能性不会太大,但我们要特别防范地方债务风险隐形化。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十四五”期间财政如何发挥好扩大内需、保企业的作用?刘尚希认为,财税体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制度等都有改革和完善的空间。应把短期宏观政策和财税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以稳定和引导企业的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十四五”规划建议还提出,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对此,刘尚希认为,直接税比重的提高是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后形成的水涨船高的自然效应,短期内难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对于直接税中的房地产税,他认为,房地产税出台的进度关键是看立法进度,目前没看到立法出台的迹象。   “应把短期宏观政策和财税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   新京报贝壳财经:2020年,高层多次提出扩大内需和保企业。从在扩大内需和激发企业活力角度看,“十四五期间”财税制度调整改革的空间在哪里,或者说在这两方面财政如何发挥好作用?   刘尚希:我一直认为,从中长期观察,科学的财税体制比税费的轻重更重要,财税制度的改革比减税降费更重要。目前看,财税体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制度等,都有改革和完善的空间。比如,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事权关系要进行改革,而且这一改革可以和当前的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财政资金的直达等结合起来推进;增值税的一个特点是保持税收中性,现在的三档税率和增值税的这一特征并不吻合。在尽量减少或者合并多档税率方面,也需要进行改革;个税上,个税的扣除、边际税率、综合征收的范围等都有很大的改革空间;备受企业关注的企业所得税也有很大的改革的空间,我一直的主张是,把扩大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和降低税率结合起来进行改革,从而使得税负分布更加均衡。这是因为现在企业所得税通过五花八门的优惠,把税基变小了、缩窄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税率比较高,征收到的税收收入也是有限的。与其保持名义上的高税率,还不如扩大税基——税基扩大了,即使税率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可能并没有真正减少,同时这还有利于引导和稳定企业的预期。   在进行改革时,应把短期宏观政策和财税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财税改革不像短期的宏观政策那样,可以立刻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有些问题要从长计议,提前布局,需要把要解决的问题纳入到改革的方案当中,不能说宏观政策就是宏观政策,改革就是改革,搞成“两张皮”。比如,在我看来,减税降费的空间取决于财税改革的空间,进行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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