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研究
2020/7/3 9:14:59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发现,营改增显著降低了相关企业的税负,实现了减税的政策目标;早期试点企业的减税效应显现具有显著滞后性,而后期试点企业的减税效应显现没有显著滞后性。本文认为,营改增分步实施使得早期试点企业的可抵扣增值税链条不完整,导致其减税效应滞后。本文通过稳健性检验增强了研究结论的可信度,并提出了今后税制改革的策略选择和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企业税负 政策效应 减税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意在增强税收中性,消除重复征税,实现各行业之间税负公平,是税收中性理论指导下的一项减税政策。已有研究主要用两种方法度量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研究结论并不一致。方法一是用模型模拟测算企业税负。譬如田志伟 等(2013)、倪红福 等(2016)通过不同的模型测算,认为短期内营改增通过税率设计、税收优惠等政策减轻企业税负,但长期看,部分行业由于市场调节、行业自身特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能力提升等原因,会导致税负上升;宋丽颖等(2017)的研究结论认为,受行业税率差异影响,营改增初期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税负增加,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金融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税负降低。方法二是用企业数据实证检验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譬如曹越 等(2016)以2010~2014年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营改增对企业流转税税负并无显著影响,认为可抵扣进项税短期内获得困难造成了这一结果;李远慧 等(2017)则发现北京A 股上市公司营改增后,2010~2016年企业流转税税负、所得税税负和总税负都显著降低;范子英 等( 2 0 1 7 ) 对2009~2014年上市公司研究的结论是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没有显著下降,减税效应只在产业互联的企业中显著。
  本文认为,税负度量指标选取、样本覆盖期间和研究方法的设定都会影响研究结论的可信度。考虑到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和可获取样本期间的延长,本文采用政策评价常用的双重差分模型(DID,Difference in Difference),借鉴陈钊 等(2016)、范子英 等( 2 0 1 7 )对营改增相关税负的度量,以2010~2015 年A 股上市公司数据检验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总体影响,并且检验最早实施营改增企业税负的逐年变化情况,还以2010~2017 年上市公司数据考察不同批次营改增行业的税负变化情况。
  本文的贡献在于:一是多角度检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直接影响,并且运用多种稳健性检验方法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证实营改增对企业的减税效应。二是检验发现早期实施营改增行业的减税效应显现在时间上具有显著滞后性,而后期实施营改增行业的减税效应显现没有显著滞后性,据此推测分批次改革造成早期试点行业由于商业网络内其他行业尚未实施营改增,使得试点行业的企业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足,延缓了减税效应的即时显现。本文提供的经验证据有助于理解已有研究结论的差异性。三是讨论了税制改革的推行策略和完善路径问题,为促进今后税制改革的目标实现提供政策借鉴。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税收中性、税制改革与企业税负
  税收中性包含两大核心原则:一是效率原则,税收制度应尽量减少纳税人和社会的超额负担和效率损失;二是公平原则,税收制度应实现公平税负,为纳税人提供平等的税收环境(邓子基 等,1995)。我国税制改革一直都贯穿税收中性理念。1994年的税制改革,以“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为指导思想。2014 年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2012 年开始实施的营改增则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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