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1991年8月13日
时效性:全文失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机关代字:法(民)发
发文字号:法(民)发[199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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