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4年12月19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关税
发文字号:财关税[201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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