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五”期间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1年8月8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关税
发文字号:财关税[201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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