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五险一金”摸底检查情况的通报
2008/10/22 9:44:14

渝会协[2008]10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按照我会《关于促进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建立完善“五险一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渝会协[2007]84号)、《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关于“五险一金”通告制度的通知》(渝会协[2007]134号)的规定,我会于2008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对2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下称执业机构)进行摸底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现通报如下:
  一、 “五险一金”摸底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的25家执业机构中,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了“五险一金”的执业机构7家,占被检查执业机构总数的28%;办理了“五险”的执业机构5家,占被检查执业机构总数的20%;办理了部分保险的执业机构2家, 占被检查执业机构总数的8%;未办理“五险一金”的执业机构11家,占被检查执业机构总数的44%。
  二、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的执业机构情况:
  1、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的执业机构7家: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含评估)
  重庆索原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
  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评估)
  重庆金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重庆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五险”的执业机构5家:
  重庆安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庆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含评估)
  重庆利安达富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评估)
  重庆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评估)
  3、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部分保险的执业机构2家:
  重庆市中融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未办理“五险一金”的执业机构11家:
  重庆平正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市汇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中亚众力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金三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前进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评估)
  重庆浩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评估)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
  重庆永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永生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未办理原因
  大部分未办理“五险一金”的执业机构,倾向于将保险金额发放给员工,由员工自己缴纳,其理由是:
  1、部分员工在原离职的单位已办理了,且享受了优惠政策,若转入执业机构统一办理则将丧失其优惠政策;
  2、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在由区县转移上来时,由于未联网,原缴纳的金额不能累计;
  3、部分执业机构员工户口在外地,不能转入重庆市,因此由员工自行缴纳后,再向单位报销;
  4、部分员工转入新单位手续未到位。
  5、对于“住房公积金”,部分执业机构认为,员工已经购房,因此不再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加之领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繁琐,不如发放给职工更为合理。
  五、现象分析
  根据各检查组检查资料及检查报告了解到,部分被检查执业机构在执行《关于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建立完善“五险一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1、执行“五险一金”时间不一致。有的执业机构在执行时间上有前有后,有的执业机构到至今仍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2、缴纳“五险一金”项目不一致。有的执业机构只为员工缴纳了部分险种,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
  3、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标准不一的现象。有的执业机构按照单位内部分组标准基数进行缴纳,有的执业机构按照社平工资的60%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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