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09/3/12 22:59:07
发文文号:川注协[2009]12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3-12
实施时间:2009-03-12
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在川分支机构: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三届二十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我会以“川注协〔2009〕11号”文件予以发布。注册管理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其中注册会计师8名,注册会计师担任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注册会计师实务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的职务;
(三)从业以来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等处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四)熟悉行业注册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制度,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现面向行业征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请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如实填写附表,并经执业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签章后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省注协注册部。
联系电话:028-86750942。
附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所内职务和职称
批准注册时间
执业证书号码
所在执业机构
从事审计实务时间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联系
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执业简历
日期
所在机构
执业以来接受处理
处罚情况
推荐意见
填表日期: 推荐机构盖章: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6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