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交纳2009年会费及报送2008年度会计报表决算工作的通知
2009/1/14 22:48:07
发文部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14
实施时间:2009-01-14
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财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现将2009年会费交纳工作及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会计报表决算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9年会费交纳工作
2009年会费交纳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事务所上交中注协、省注协2009年团体会员会费的计算方式:以2008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第13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
除评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从业务收入中予以扣除。
2、事务所上交执业会员个人会费以2008年12月31日该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基数(请到省注协网上核对),每人每年交纳个人会费1000元。
3、会费交纳方式与去年相同,即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注协向当地事务所(含分支机构)代收缴后于2008年3月31日前上缴我会帐户。汇款帐户如下:
户名: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号:3602000909003647178
开户行:工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二、关于2008年度行业会计报表决算上报工作
1、登录方式
事务所报送决算报表登陆地:http//cmis.cicpa.org.cn或在www.cicpa.org.cn首页,通过点击右上方“行业信息”—“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界面。事务所登陆用户名、密码与去年相同。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省账户管理员(详见附件3)
2、会计决算报表报送种类
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现金流量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年度缴纳各税款情况表(报表格式见附件一),各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见附件二(事务所会计报表审核公式)。
3、报送方式
事务所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待完整填写“行业会计报表封面”,经主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所在地市注协,各市注协负责督促事务所网络报送,收集事务所纸质报表,并装订成册。
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均在本省的,分所会计报表可由总所合并上报;总所在广东辖区外的分所,应在本省上报会计报表。上报数据中需含分所数据时,请来电报省注协要求设定,保障真实反映上报情况,避免已上报数据的分所仍显未上报状态。
4、报送时间
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2008年度会计报表工作的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网络自动关闭时间为2月28日。
5、其他事项
(1) 事务所对填报财务报表有疑问,可咨询中注协财务部,联系电话:(010)68721166转1303,联系人:邵楠。
(2) 市注协、事务所对填报财务报表方面碰到什么问题,请咨询省注协综合部,电话:(020)83391439;83379595-3901,联系人:罗玉霞、黄慧红。
附件:1.报表格式;
2.报表审核公式;
3.关于事务所用户丢失密码的暂行办法。
二OO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资产负债表
单位编码: 年 月 日 会所01表
单位名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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