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注协:关于转发《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2008/12/15 9:34:22
闽注会协〔2008〕15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会协〔2008〕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注册会计师认真学习,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保证执业质量,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 以上附件,请查阅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fjicpa.org.cn)协会公告或专业标准专栏。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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