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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十二五”将实施个税改革 调减营业税

[日期:2010-11-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财政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债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此外,谢旭人日前在北京市考察调研财政工作时强调,财政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债。

  在《求是》杂志上,谢旭人撰文描述“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谢旭人指出,要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完善消费税制度,进一步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按照适当提高社会保障统筹级次的要求,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

  又讯:谢旭人日前指出,各级财政部门以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都要严格遵守预算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在预算之外,采取借款、拖欠、自行发行债券、签订回购协议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作为保证人直接或变相提供担保,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 
 

  谢旭人表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要求,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规范管理。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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